製造過程中各項生產設備應妥善維護並定期檢查或校正,人員、製程與設備之合格記錄均需保存。
1、 |
材料驗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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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檢查材料是否經過試驗且與採購之規格相符,各項品質檢驗記錄應保存良好且易於追溯。 |
B、 |
檢查材料是否受到污染,是否含有害物質(如黏土、煤炭、鬆軟顆粒、有機物、樹枝等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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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|
材料之儲存與處理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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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水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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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桶只進一種水泥,應防止潮濕,每次使用一桶、用完後才再予於進料並轉換另一桶使用,以保持水泥新鮮度。 |
B、 |
粒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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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粒料以儲料桶儲存並區隔清楚。 |
C、 |
化學摻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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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應備有遮棚及攪拌設備,以維持摻料溶液之均勻。 |
(2) |
摻料應避免遭到污染或雨水之稀釋。 |
(3) |
若使用不同摻料容器及添加係統均需沖洗乾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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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|
秤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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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秤量儀器應符合規定之容許差,儀器需每年一次檢定。 |
B、 |
秤量斗應自由懸掛並裝設振動器使粒料不致黏附在斗壁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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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|
拌和控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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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拌和機應於均勻性試驗合格後方可正式生產供料。 |
B、 |
依施工說明規定,確定最短之拌和時間。 |
C、 |
一般情況每天至少在上、下午各進行一次含水量試驗。 |
D、 |
製造過程中電腦系統及軟體程序均應在正常情況下、並注意經常性之維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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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|
輸送控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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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坍度控制:中途不得任意加水。 |
B、 |
交貨憑單上之記錄事項應完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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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|
成品管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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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 |
混凝土品質試驗依規定配合甲方製作試體,取樣依(CNS-1231)之規定。 |
B、 |
現場控制:控制卸料時間及現場坍度。 |
C、 |
試驗報告之處理:每日登錄新資料並統計評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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